- 报告作者:杜吟裳
- 所属图书:大变革中的乡土中国
- 图书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组织与制度研究室
- 出版时间:1999年01月
报告字数:13459字
报告页数:19页
摘要
世界各国的合作社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人和城市居民合作社,另一类是农民和农村居民合作社。工人合作社出现的时间比农民合作社早,但最终未能成为合作社发展的主流。在农民合作社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农民消费、购买合作社出现的时间又比农民营销合作社早,它们与农民营销合作社一起,构成今天大部分经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生产部门的三大支柱;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则出现的时间比较晚,而且未能在各国普遍发展起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源地是德国。通常,人们都把雷发森(Raifeisen...
世界各国的合作社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人和城市居民合作社,另一类是农民和农村居民合作社。工人合作社出现的时间比农民合作社早,但最终未能成为合作社发展的主流。在农民合作社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农民消费、购买合作社出现的时间又比农民营销合作社早,它们与农民营销合作社一起,构成今天大部分经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生产部门的三大支柱;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则出现的时间比较晚,而且未能在各国普遍发展起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源地是德国。通常,人们都把雷发森(Raifeisen)信用合作社看作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信用合作社。但实际上,早在雷发森之前,普鲁士王国就曾建立过一种土地抵押协会,它对其他波罗的海沿岸国家早期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产生有着广泛影响。但是由于这种土地抵押协会的主要成员是土地所有者,它的产生与后来的欧洲工人合作运动没有任何联系,因此,人们通常不把它看作是信用合作社的前身。18世纪中叶,随着欧洲广大农村地区的劳役租和实物税改为现金租、税制度,高利贷在农村开始盛行。七年战争以后,德国的大片土地荒芜,许多土地所有者陷入债务困境。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柏林的一个商人向当时的普鲁士国王提出了创建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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