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正规就业既是指一种非正规性的就业组织形式,比如小型和微型企业、家庭作坊、独立的个体劳动者;也是指以各种非正规就业方式实现的就业,如各种非全日制就业、自雇就业、家庭就业、临时工、钟点工等。目前,中国的非正规就业从业者主要由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城市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离岗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个体户及其雇工,以及自由职业者等五类人员构成,其数量规模据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保守估计很可能超过1.3亿[1]人,而且,统计数据表明,1996~2001年中国新增就业量为4075万人,其间正规就业减员4052.9万人,贡献率为-199.5%,而非正规就业增员8127.9万人,贡献率高达99.5%[2](1996年中国开始引入“非正规就业”概念)。因此,非正规就业已经成为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也日益引起各方的关注,但是,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各地采取的种种措施大都是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少有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中的非正规就业问题。中国的“三农”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益严重,而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使农民不再是农民,这就必须加快推进城镇化的进程。同时,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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