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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移动互联文化产业商业模式
摘要
文化之所以成为商品是科技发展的结果。文化成为支柱产业是科技进步与文化深度融合的结果,文化成为支柱产业是近十几年的事,我国近2年才提出文化是我们的支柱产业。文化成为支柱产业是文化生产的特殊性决定的。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文化产品向广度、深度发展。我国移动互联技术与文化融合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如融合的力度和深度不够,给人以新瓶装旧酒的印象;以移动互联技术为核心为主导的新兴文化产品,以纯技术的方式强调对传统产品形态的革命性和颠覆性,结果到现在大部分没有找到盈利模式;复制传统产品,模仿国外产品,烧钱不止,盈利无望等。商业模式是企业文化和生产经营的综合体,既包括战略战术,又不仅限于此;既有普适性,又具有独特的个性。本文将探讨移动互联技术改变文化企业再生产方式、移动互联背景下文化企业可持续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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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彤: 李彤,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深圳大学移动互联产业化研究所执行所长,台北政治大学人工智慧经济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移动互联产业化(互联网+文化产业以及文化产业+互联网)、大数据商务智能与企业运营管理,技术经济评价理论方法与应用。

陈雨良: 陈雨良,深圳大学移动互联产业化研究所所长,对外经贸大学校董事,深圳大学MBA特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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