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孟德斯鸠看来,每一个国家都有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在一般情况下,不同权力之间不应当混合。当时的意大利各共和国就是反面的例子,三权混淆在一起使得人们所享有的自由较之君主国还不如。然而在现代国家,由于各类公共事务的复杂化、专业化,行政权已经不再是昔日狭隘的“执行公共决议权”,它在塑造行政国家的过程中逐渐将立法、执行和裁判权三者集为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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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力: 福建泉州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行政法学、地方政府法以及城市治理问题研究,在《环球法律评论》《行政法学研究》《台湾研究集刊》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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