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镇长选举方式的改革,恰恰是继“村民自治”之后,中国公民有序地政治参与逐步扩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具体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探索一种规范化、程序性、定量的民意表达机制,以制度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的权利,使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现代法治的形式得到有序而合法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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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卫平:
邹树彬: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讲师。
张定淮: 时任深圳大学当代政治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杨龙芳: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教授、北京大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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