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告作者: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
- 所属图书:深圳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案例精选
- 图书作者:深圳市世界贸易组织事务中心
- 出版时间:2005年12月
- 所属丛书:
报告字数:20770字
报告页数:42页
摘要
2003年5月2日,美国五河电子公司与另外两家劳工组织一起,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对原产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彩电反倾销调查申请。分别经过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初裁和终裁,至2004年4月14日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损害终裁裁决,案件基本以对来自中国的彩电生产商和进口商征收5.22%~78.45%不等的反倾销税暂告一段落。由于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决来自马来西亚的彩电倾销幅度为微量,终止了对马来西亚的反倾销调查。继欧盟自1988年开始对中国出口彩电连续征收15年高额关税并于2002年...
2003年5月2日,美国五河电子公司与另外两家劳工组织一起,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对原产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彩电反倾销调查申请。分别经过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初裁和终裁,至2004年4月14日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损害终裁裁决,案件基本以对来自中国的彩电生产商和进口商征收5.22%~78.45%不等的反倾销税暂告一段落。由于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决来自马来西亚的彩电倾销幅度为微量,终止了对马来西亚的反倾销调查。继欧盟自1988年开始对中国出口彩电连续征收15年高额关税并于2002年8月与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和厦华、康佳等七家国内彩电生产商签订数量和价格承诺以来,本案是另一宗针对中国彩电出口的大案,两起彩电反倾销案将影响中国彩电出口市场的二分之一。本案也是迄今为止中国机电产品出口涉案金额最大的反倾销案,据我海关统计,2003年中国对美国出口涉案产品的金额达4.8亿美元。加之本案涉及中国本已竞争就十分激烈、市场化程度高的彩电业,故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本案概况如下。申请方:美国五河电子公司和电子工人国际兄弟会和美国通讯个人产业部两家劳工组织。申诉方的申请获得了美国三洋、夏普、东芝等彩电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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