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宪法的渊源是指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的渊源从不同角度说,可以有不同含义。从历史角度说,有宪法的历史渊源,如我们在宪法的产生中说到的在中世纪欧洲的封建国王给一些城市和殖民地颁布的特许状和一些封建领主、骑士、教会和市民强迫国王签订的约章等;从思想角度说,有宪法的思想或理论渊源,如社会契约论、三权分立说、马克思主义的宪法观等;从文献的角度说,有宪法的文献渊源,如宪法汇编、宪法判例汇编等;从学术的角度说,有宪法的学术渊源,如权威性的宪法著作和工具书等。但是,这...
所谓宪法的渊源是指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的渊源从不同角度说,可以有不同含义。从历史角度说,有宪法的历史渊源,如我们在宪法的产生中说到的在中世纪欧洲的封建国王给一些城市和殖民地颁布的特许状和一些封建领主、骑士、教会和市民强迫国王签订的约章等;从思想角度说,有宪法的思想或理论渊源,如社会契约论、三权分立说、马克思主义的宪法观等;从文献的角度说,有宪法的文献渊源,如宪法汇编、宪法判例汇编等;从学术的角度说,有宪法的学术渊源,如权威性的宪法著作和工具书等。但是,这些都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宪法的渊源。我们通常所说的宪法的渊源是从构成宪法的材料的表现形式的角度说的,即构成宪法的材料有哪些,它们都是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的。我们知道,构成宪法的不只是宪法法典,除宪法典之外,还有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条约等等。宪法典固然是构成成文宪法的基本部分或主干,但是宪法的主要内容也不一定完全都规定在宪法典中。如美国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并没有规定在美国宪法的本文中,而是后来规定在宪法修正案中。反过来说,宪法规定的也未必都是宪法的重要内容。如瑞士宪法把酒精的制造、销售等也规定在宪法中。因此,宪法的渊源不是单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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