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第一次把构建和谐社会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于我们党完成执政的历史任务、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意义重大,对于我们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和谐社会的内涵,包括民主法制、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结构的观点来看,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内部与外部因素之间以及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和谐共处、良性互动的一种理想状态。所以和谐社会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也要求社会结构的优化组合,各部分功能最佳发挥。和谐社会既是稳定的社会,也应是处在动态的平衡中、在发展中寻求各部分的最优组合和功能互补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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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家海: 黄家海,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安徽省社会学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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