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获得政府信息权及其救济制度
  • 报告作者:张明杰
  • 报告字数:36781 字
  • 报告页数:38 页
  • 所属图书:改革司法
  • 所属丛书: 中国法治论坛 订阅
  • 图书作者:司法改革研究课题组 张明杰
  • 出版日期:2005年09月
  • 浏览人数:
  • 下载次数:
摘要
当今世界正在进入一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社会里,不仅仅充斥着信息爆炸的强烈冲击,更重要的是,信息成为一种比物资或能源更有意义的资源,乃至我们可以说,信息就是力量,一如培根所言“知识就是力量”。可是,谁是这个力量的最强大的控制者?是政府。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搜集、制作了大量的信息。现代高科技手段的发展,为政府搜集、处理信息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政府信息是社会中最重要的信息源,因为政府信息都直接或者间接与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相关。因此,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成为信息时代的民主社会的标志之一。信息民主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信息民主具体包括获得信息权、使用信息权、参与信息权。要使用信息和参与信息的制作,必须先获得信息,因而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是信息时代民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措施,但是还没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尚未建立有效保障获得政府信息权的法律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所面临的信息公开的压力日益增加,特别是2001年12月10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组织,WTO规则对我国政府提出了透明度的要求,因此,加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保障获得政府信
>>
作者简介

张明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相关报告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