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于80年代便开始议论司法制度的全面改革,实际上几十年来在民事司法、刑事司法、行政司法、律师制度等领域中的改革一直在进行中,但这些改革基本上是在原有法律规范的框架内进行,同时各个领域中的司法改革也是各自为阵,缺乏统一和协调。进入90年代以后,社会各界要求全面进行司法制度改革的呼声愈加强烈。1999年日本官方终于下定决心将全面统一的司法改革纳入官方途径,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1999年国会通过《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设置法》,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通盘考虑日本司法制度改革...
日本于80年代便开始议论司法制度的全面改革,实际上几十年来在民事司法、刑事司法、行政司法、律师制度等领域中的改革一直在进行中,但这些改革基本上是在原有法律规范的框架内进行,同时各个领域中的司法改革也是各自为阵,缺乏统一和协调。进入90年代以后,社会各界要求全面进行司法制度改革的呼声愈加强烈。1999年日本官方终于下定决心将全面统一的司法改革纳入官方途径,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1999年国会通过《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设置法》,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通盘考虑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智囊班子。该审议会由日本法学界、商界、律师界的著名人物组成。该审议会成立以来,已召开过60多次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并多次召开听证会、社会各界座谈会,还实施了有史以来有关司法制度运行的大型调查。审议会于2000年向日本内阁提出了《中间报告》。并于2001年6月向内阁提出了《最终报告》,即《日本司法改革审议会意见书》(以下简称《司法改革意见书》)。该《司法改革意见书》勾画了日本新世纪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框架和各司法领域中制度改革的基本设想。《司法改革意见书》实际上是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指南。从《司法改革意见书》的内容来看,有关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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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卫平: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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