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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改三审程序论
报告字数:1874字 报告页数:3页
摘要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特有的诉讼程序,它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一样,是一个独立的诉讼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20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和二审判处死刑的案件,均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另外,刑事诉讼法还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必须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由此可见,死刑复核程序有四个特点。任何死刑案件都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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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胡云腾: 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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