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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刑法改革肇端的问题与缺憾(二):基本刑法制度的理论错位
报告字数:20652字 报告页数:23页
摘要
1907年《大清刑律草案》第10条规定“凡律例无正条者不论何种行为不得为罪”,第一次把资本主义的三大刑罚原则之一的罪刑法定原则确立在了中国的刑法典之中。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并不仅仅意味着《大清律例》比附援引制度的被删除,它还导致了一系列的变化,如变罪名叙述的列举式为概括式、一罪一刑的绝对确定性与一罪数刑的相对确定性以及由于法定自由裁量权的确立而导致的司法官权力的陡然增大。所有这些问题,现放在这里一并讨论。草案在第10条立法说明中,对于删除比附、罪刑法定给出了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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