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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处罚条件基础论
报告字数:30847字 报告页数:33页
摘要
自贝林以后,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逐渐成为刑法理论中公认的对犯罪的评价模式,虽然其后的各种犯罪论体系在内容和要素上有所修正,但基本上仍未脱离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基本框架。目前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刑法占通说地位的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中,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以及有责性的行为。11274437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一个行为只要符合了这三个阶层的犯罪成立要件,就成立犯罪,国家就可以发动刑罚加以处罚。同时,通说还认为,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刑法中,还存在一些个别、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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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情树: 1976年生,福建安溪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福建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省律师协会刑专委委员,泉州市律师协会刑专委副主任。 曾在《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在《南方周末》《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报刊上发表法学随笔50余篇。独著《法律的断章》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于2013年出版。曾主持和参与校级、省级研究课题五项,参与多部刑法学教材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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