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社委发〔2014〕1号各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江门市民政局2014年1月24日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中央、省关于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精神,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根据《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江发〔2011〕14号)部署,进一步...
江社委发〔2014〕1号各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江门市民政局2014年1月24日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中央、省关于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精神,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根据《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江发〔2011〕14号)部署,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现就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1.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坚持“助人自助”的宗旨,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建设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通过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多样化的专业服务,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创新社
<<
>>
作者简介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