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工作最深刻的本质特征是倡导一种利他主义的社会互动。其中,求—助关系处于核心地位(王思斌,2001)。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促进各种自助和互助的行为(周永新,1996)。一些学者在探索中国社会工作的运行机制和特征时,主要是沿着两条路径展开:一是在国家与社会的框架内,探讨社会工作如何促进市民与政府之间的这种互动,认为社会工作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政治实践和道德实践(朱志强,2000);二是在社会工作者与案主的关系层面,分析求助者为何求、如何求和助人者为何助、如何助,发现社会服务...
社会工作最深刻的本质特征是倡导一种利他主义的社会互动。其中,求—助关系处于核心地位(王思斌,2001)。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促进各种自助和互助的行为(周永新,1996)。一些学者在探索中国社会工作的运行机制和特征时,主要是沿着两条路径展开:一是在国家与社会的框架内,探讨社会工作如何促进市民与政府之间的这种互动,认为社会工作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政治实践和道德实践(朱志强,2000);二是在社会工作者与案主的关系层面,分析求助者为何求、如何求和助人者为何助、如何助,发现社会服务过程中存在管理逻辑、事理逻辑和准专业逻辑三重逻辑(李永新、王思斌,2005)。本文认为社会工作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居间作用所致,是出于国家治理需要的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是架设在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缓冲器”。概言之,就是一个“助谁”的问题。这种制度性的安排,使得社会工作者肩负着双重使命,既要维护政府的权威,又要维护市民的利益。无论是成为政府的“技术官僚”,还是“社会改革”的倡导者,“两极化”的行动都无助于社会问题的消解,更有意义的行动就是成为积极参与建构当时社会的力量,在一个处境化的建构过程中,扮演一个决定性的角色(阮曾媛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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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成元君: 香港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武汉理工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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