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一章已经阐述了杜威逻辑思想的总体思路,本章将继续讨论其中的一些技术性细节问题,特别是杜威对于判断和命题的思想。杜威用了《逻辑:探究的理论》一书大半篇幅来讨论判断和命题。他在对判断和命题进行讨论时,涉及大量的传统逻辑、形而上学和语言哲学方面的理论,并且提出了与传统逻辑学和现代逻辑学都不太相同的观点。因此,本章将在参照现代逻辑学的基础上,细致解读杜威自己的逻辑理论。判断、命题、陈述、句子等是逻辑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但是在哲学以及逻辑学的自身发展中,哲学家对...
前一章已经阐述了杜威逻辑思想的总体思路,本章将继续讨论其中的一些技术性细节问题,特别是杜威对于判断和命题的思想。杜威用了《逻辑:探究的理论》一书大半篇幅来讨论判断和命题。他在对判断和命题进行讨论时,涉及大量的传统逻辑、形而上学和语言哲学方面的理论,并且提出了与传统逻辑学和现代逻辑学都不太相同的观点。因此,本章将在参照现代逻辑学的基础上,细致解读杜威自己的逻辑理论。判断、命题、陈述、句子等是逻辑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但是在哲学以及逻辑学的自身发展中,哲学家对于这些概念的理解和阐述却不尽相同。在传统逻辑学中,判断和命题并没有进行区分,如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以命题为研究对象,而康德的先验逻辑则以判断为研究对象,但是在现代逻辑中一般使用命题而非判断。不过,也有学者对语句、命题和判断进行了区分:语句是由语言符号构成的句子,而命题则是语句的逻辑含义,同一个命题可以由不同的语句来表达,如“我是中国人”和“I am a Chinese”都表达了同一个直言肯定命题。至于判断与命题的区别,则在于命题是静态的,而判断是对于命题的断言,有行为的意义包含其中。杜威对于判断和命题也作了区分,他指出:可以把判断看作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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