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将司法公正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其中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最为引人注目。但是,何为审判中心,法律界的认识和解读未必一致;如何以审判为中心推进相关诉讼制度的改革更是一个有待于我们深入探究的新课题。基于此,本...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将司法公正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其中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最为引人注目。但是,何为审判中心,法律界的认识和解读未必一致;如何以审判为中心推进相关诉讼制度的改革更是一个有待于我们深入探究的新课题。基于此,本文拟对审判中心的内涵、意义以及如何推进诉讼制度的改革作初步探讨,以期有助于贯彻《决定》的相关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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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光中: 陈光中,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
步洋洋: 步洋洋,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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