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年度总报告以中国宗教组织的自治(自我管理)为讨论和分析重点,提出“宗教治理”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报告提出,“宗教治理”不是传统的从上到下的行政运转和管控,而是一种社会文化建设的模式,是一种国家“软实力”的建设模式;中国“宗教治理”的未来,是走向一种民主、协商、多元的社会化治理模式。作为“依法治国”、“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治理”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宗教组织的自治、政府公权力对于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以及中国社会方方面面对于宗教的全方位治理。本报告建议,在缺乏“宗教共识”和“立法共识”的现阶段,中国大陆可以借鉴港澳台地区的成功经验,以立法的形式给予宗教组织法人地位,试行“宗教组织的法人制度”。报告呼吁学界与教界人士和政府管理部门一起努力,建构“宗教治理”话语,为中国社会走向“善治”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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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邱永辉: 邱永辉,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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