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医疗体制改革与健康权利保障
摘要
作为基本人权的健康权利要求政府不断发展和完善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公民健康。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迅速建立起有效的医疗卫生体制,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公民健康权利保障水平。但是,也存在国家和企业负担较重、城乡差别较大、医疗卫生发展水平较低等问题。为此,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对医疗体制进行了改革,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但是,在一段时期内,出现了医疗卫生事业过度市场化的现象,影响了公民健康权利的实现。2009~2011年,中国提出了新的医疗体制改革方案,在医疗保障体制、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品制度、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在保障公民健康权利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于近期改革中暴露出的问题,还应继续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
作者简介

满洪杰: 山东济南人,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医事法学、人权法学。

相关报告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