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国家。中国政府已经识别并确定的民族有56个,其中汉族是主体民族,其他55个是少数民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分布在全国50%~60%的土地上。据2004年公布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数据,全国能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3.06%,能用汉语方言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86.38%,能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46%。1384577中国少数民族现行使用的语言有七八十种1384578,使用人数6000万,占少数民族总人口60%以上1384579;现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国家。中国政府已经识别并确定的民族有56个,其中汉族是主体民族,其他55个是少数民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分布在全国50%~60%的土地上。据2004年公布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数据,全国能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3.06%,能用汉语方言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86.38%,能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46%。1384577中国少数民族现行使用的语言有七八十种1384578,使用人数6000万,占少数民族总人口60%以上1384579;现行使用并由各级政府部门管理的少数民族文字共有33种,使用人数约3000万。在55个少数民族中,一个民族的大多数成员将本族语作为自己的母语来使用的状况仍占多数,但也存在一个民族使用两种或多种语言的情形:瑶族内部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勉语、布努语和拉珈语;台湾的少数民族分别使用泰耶尔语、赛德语、邹语、沙阿鲁阿语、卡那卡那布语、排湾语、阿眉斯语、布农语、鲁凯语、卑南语、邵语、萨斯特语、耶眉语共13种语言;景颇族内部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景颇语、载瓦语;怒族内部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怒苏语、阿侬语、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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