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版权制度是推动和保障知识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对版权的占有与运用是推动知识、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版权涵盖了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娱乐表演、建筑外观、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多个领域。然而,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版权就是为保护图书出版行业专门设置的一项权利。这其实是对版权概念的极大误解。事实上,版权保护涵盖了“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当前,在新媒体技术的影响下,电视内容产业...
版权制度是推动和保障知识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对版权的占有与运用是推动知识、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版权涵盖了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娱乐表演、建筑外观、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多个领域。然而,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版权就是为保护图书出版行业专门设置的一项权利。这其实是对版权概念的极大误解。事实上,版权保护涵盖了“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当前,在新媒体技术的影响下,电视内容产业迅速崛起。电视内容产业也是以版权为核心的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服务产业,其特征是创造和提供有版权的作品。因此,在版权保护和运用的总体框架之下认识和思考电视内容产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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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邹举: 1980年生,江苏兴化人,新闻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法学和广播电视学。教授《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法学”等课程。合著出版《电视新闻采编教程》《实用电视新闻采编》,主持厅级科研项目两项,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多个,在《国际新闻界》《江苏社会科学》《新闻记者》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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