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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至上是建设法治国家之关键
  • 报告作者:吴家麟
  • 报告字数:10534 字
  • 报告页数:15 页
  • 所属图书:法治国家
  • 所属丛书: 依法治国研究系列 订阅
  • 图书作者:姜明安
  • 出版日期:2016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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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总书记向全党、全国和全世界表达了中国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这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已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是一厢情愿的事,而是需要一系列条件。一般说来,一个名副其实的法治国家需要具备以下5个方面的条件:①实行良法之治,法律要民主化;②法律要有极大的权威,要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③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④政府权力受到制约;⑤公民权利得到保障。在这5个重要条件中,法律至上原则的实现是最关键的一条。没有这一条,其他几条都无从谈起。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法律至上的核心,就是宪法至上。因此,确切地说,宪法至上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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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家麟: 吴家麟,宁夏大学教授,原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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