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公共需要是财政活动的前提,自然是预算及其绩效产生的基础,预算的编制就是对公共需要的测算和估计;公共决策意味着立法机构对政府的授权,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确立,政府受托责任产生;取财使公共需要转化为有效公共需求,用财则使公共品供给成为现实,预算执行效率是这一环节预算绩效的重点;通过公共品的消费,产生满意度、公信力等效果;完整的预算报告应向各类利益相关者报告绩效,使政府解除受托责任,从而换取公民的信任和支持,政府得以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存在和发展。因此,公共品生命周期理论与预算周期是完全契合的;完整的预算绩效包括预算决策、执行和监督各环节的绩效,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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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晁毓欣: 山东菏泽人。现为山东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暨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副教授,兼任政府预算研究所所长、全国政府预算研究会理事等。1993年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获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世界经济专业);2009年赴美国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访学,2011年获山东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近期研究以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理论与实践为主,先后在《中国行政管理》《财贸经济》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基于公共品生命周期的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研究”等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十一项,参与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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