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中,无人可以回避“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这一命题,这既是每一个中国人面临的个人问题,更是涉及全体中国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建构未来的社会问题。在这一背景下,涂尔干(Emile Durkheim)提出的“社会团结”(social solidarity)命题历久弥新。为了论证社会构成的机制,涂尔干提出“机械团结”(mechanical solidarity)和“有机团结”(organic solidarity)的区别:“机械团结”是“建立在个人相似性的基础之上的”,“有机团结”是“个人不带任何中介地直接系属于社会”(涂尔干,2000)。“机械团结”存在“传统社会”中,社会成员的信仰、情感具有同质性,个人对他人的依赖度低,宗教观念可以是社会团结的基础;“有机团结”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现代社会分工精细,社会成员对社会依赖度高,而宗教信仰对个人的影响相对“传统社会”为弱。涂尔干在《乱伦禁忌及其起源》《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等著作中,通过对宗教信仰、亲属制度等社会事实的研究,以“集体意识”及其衍生出的“集体表象”(collective representation)等概念作为其分析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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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亮: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博士生,研究方向:宏观经济、民营经济、国民经济发展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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