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之后,农民彻底翻了身,历经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终于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千年梦想。但随后中国又迎来了集体化的浪潮,体现“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得以确立。20年的公社化运动对于特定阶段的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没有使农民富裕起来,甚至没有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拨乱反正,中国才真正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此时的改革开放也是从农村开始的。源自中国农民首创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迅速解决了...
新中国成立之后,农民彻底翻了身,历经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终于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千年梦想。但随后中国又迎来了集体化的浪潮,体现“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得以确立。20年的公社化运动对于特定阶段的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没有使农民富裕起来,甚至没有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拨乱反正,中国才真正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此时的改革开放也是从农村开始的。源自中国农民首创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迅速解决了温饱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民的增收致富,也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然而该项制度的潜在能量在30多年的改革实践过程中已经逐渐释放完毕,其负效应开始显现。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就需要不断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事实上,不断开拓创新正是我国30多年来经济不断取得新进步的保证。现代家庭农场实践首先在一些东部沿海地区出现,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政策层面正式肯定了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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