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北京世妇会以来,中国在妇女参政领域取得了一定进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妇女参政比例的法律政策,妇女参政比例缓慢提升,但仍存在如下不足:一是有关妇女参政比例的规定不够具体和量化,而且目标值设定过低,与联合国规定的30%的目标要求有很大差距;二是贯彻落实妇女参政比例规定的配套措施不足,总体制度设计不能体现性别敏感性,没有充分考虑男女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需求;三是妇女参政比例仍然偏低。建议进一步完善妇女参政法律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妇女参政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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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永英: 张永英,女,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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