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制度的推行都需要文化生产发挥劝服或说服作用,完全采取直接暴力、进行强制和胁迫从来都不是长期可行的办法。相较于直线型发展(这是由于功利和效益原则为发明、淘汰和更新提供了明确规定,生产效益较高的机器或工艺程序自然会取代效益低的)的经济领域和可以迅速变革的政治领域(表现为新官到任、新的晋升道路很快开通和新的指挥基地转眼建成),以绘画、诗歌、小说、宗教等形式为生活提供价值和意义系统的文化领域中的改变明显是要缓慢许多,然而其一旦发生,对于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的转...
任何制度的推行都需要文化生产发挥劝服或说服作用,完全采取直接暴力、进行强制和胁迫从来都不是长期可行的办法。相较于直线型发展(这是由于功利和效益原则为发明、淘汰和更新提供了明确规定,生产效益较高的机器或工艺程序自然会取代效益低的)的经济领域和可以迅速变革的政治领域(表现为新官到任、新的晋升道路很快开通和新的指挥基地转眼建成),以绘画、诗歌、小说、宗教等形式为生活提供价值和意义系统的文化领域中的改变明显是要缓慢许多,然而其一旦发生,对于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的转型就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可能引发剧烈的社会变革。[1]在1949年以来中国发生的历次经济转型中,执政党和政府之所以始终强调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宣传、动员,积极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高度重视文化在引领方向、凝聚共识方面的作用,其深层次的原因应该说正在于此。虽然至今仍有部分法学家认为良好的法律是不应体现价值观的(或应该体现普世、无差别的价值观),但是权利、侵占、掠夺、奴役乃至族群、人,这些在各国的法律条文中似乎不存在歧义的词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中的确是有着不同的解释,于此起作用的就有专业研究文化的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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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涛: 博士,河南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产业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文化资源开发、马克思主义文化生产理论。主要研究成果有《区域文化导论》《文化生产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等专著与论文,并主持“影视传播与社火文化的活态传承”“河南古都城市文化形象塑造研究”等多项河南省与河南大学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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