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5年12月,北京大学出版部出版了《美的社会组织法》一书,作者是民国时期的风云人物、被称为“性博士”的张竞生。[1]张竞生当时的身份是北京大学教授,而不是一年之后败走北大在上海经营“美的书店”的“水先生”。在这本书的第一章第三部分,张竞生提出了一个观点——“新女性中心论”。当时正值男女平等社会思潮风起云涌之际,因此这一观点并未引起太多评论,《美的社会组织法》甚至不如张竞生在北京大学出版的另一部著作《美的人生观》那么流行。《美的人生观》于1924年5月印成讲义,并曾经在《晨报副镌》连载,据说一年之内连续印刷七次,足见该书影响之大。周作人撰文赞叹:“张先生的著作上所最可佩服的是他的大胆,在中国这病理的道学社会里高揭美的衣食住以致娱乐的旗帜,大声叱咤,这是何等痛快的事。”[2]相比之下,《美的社会组织法》则并未受到更多关注,原因或许是人们被张竞生次年编辑出版的《性史》(第一集)吸引了注意力。总之,《美的社会组织法》出版次年张便离开了北京大学,赴上海与谢蕴如合办“美的书店”。然而,80多年之后再回头看,张竞生在该书中提出的“新女性中心论”却有着别样的意义。阅读《美的社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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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雪峰: 王雪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狱学系教授,教育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文化史、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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