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澳门自1583年议事会成立,居澳葡人已开始内部自治,1849年清廷驻澳官员被逐出境后,殖民管治也正式建立,但是,澳门现行政治制度的雏形,则起源于20世纪之初。19世纪末,葡萄牙主张海外省实行真正政治、立法和行政自治的殖民思想逐渐形成,但1911年的首部共和宪法仍然强调中央集权。直至1914年,才依英国的殖民地管理模式首次对海外属地的政治行政组织作出彻底的改革——殖民地部长利贝罗(Almeida Ribeiro)提交议会(Congresso)的《海外省民政组织法》(Lei Orgânica de Administraςão...
虽然澳门自1583年议事会成立,居澳葡人已开始内部自治,1849年清廷驻澳官员被逐出境后,殖民管治也正式建立,但是,澳门现行政治制度的雏形,则起源于20世纪之初。19世纪末,葡萄牙主张海外省实行真正政治、立法和行政自治的殖民思想逐渐形成,但1911年的首部共和宪法仍然强调中央集权。直至1914年,才依英国的殖民地管理模式首次对海外属地的政治行政组织作出彻底的改革——殖民地部长利贝罗(Almeida Ribeiro)提交议会(Congresso)的《海外省民政组织法》(Lei Orgânica de Administraςão Civil das Províncias Ultramarinas,法律第277号)在8月15日获得通过,从而为各海外省制定自身的组织法提供了指导原则和法律依据。第277号法律订出纲要50条,对海外省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总督的职责权限、政务委员会(Conselho do Governo)的组成及其职权,均作出极为详细的总体规定。根据该法律第3条,各海外省组织法由本省政务委员会起草,听取殖民地委员会意见后送交中央政府通过。澳门的组织章程,也在三年后诞生。如果说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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