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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治文化的理论构想
  • 报告作者:刘斌
  • 报告字数:6769 字
  • 报告页数:8 页
  • 所属图书:法治文化与法治新闻
  • 所属丛书: 学术共同体文库 订阅
  • 图书作者:刘斌
  • 出版日期:2017年01月
  • 浏览人数:
  • 下载次数:
摘要
最近几年,法治文化不仅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而且受到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李德顺先生近来竭力倡导构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并对与法治文化相关的一些概念做出哲学思考,这对法治文化的深入研究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英国学者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又译作海耶克)说:“法治是一种绝不同于立法者所制定之法律意义上的法治,它也不是一种关注法律是什么的规则。法治只关注政府的强制性活动,它由一系列综合性的原则构成。”[1]确实,如果仅从“用法律治理”或“依法治国”来理解“法治”是不全面的。舒国滢先生在《西方法治的文化——社会学解释框架》一文中认为,法治至少由这样一些要素构成:一是法律规则、标准或原则的性质(能力),二是实效性,三是稳定性,四是法律(权威)至上,五是涉及公正司法的操作性(工具性)。[2]在笔者看来,法治可以解释为一个地区或国家在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社会状态,法治的表层意思是一种社会治理模式,深层含义则是一种体现治国理念和规范人们言行的精神文化。诚如李德顺先生所言,“法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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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斌: 硕士, 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为耕地保护、 土地利用、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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