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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从陶瓷考古资料看晚唐、五代时期的海外贸易
摘要
无论是我国的港口扬州、宁波、广州,还是东南亚、南亚各地,以及西亚的希拉夫、萨马拉等地,所出土陶瓷的风貌都非常相似,其品种组合同样出现在“黑石号”沉船中。“黑石号”沉船中最重要的发现便是数量最多的长沙窑瓷器,明确了长沙窑产品是专门用以外销的,从造型到装饰,都具有浓郁的西亚和阿拉伯风格。与其说这一时期的长沙窑产品是随着越窑青瓷器一起销售到海外的,不如说越窑青瓷及北方窑口的白瓷产品是随着长沙窑瓷器一起外销的。长沙窑瓷器多依靠长江水道到达扬州,然后再发往南北各地,还有一部分通过湘桂水路到达广西再转运至广州。长沙窑产品向南经南海、西沙群岛、越南东海、印度尼西亚、马六甲海峡到印度西南的故临,再往西运到波斯湾沿岸港口,转输各地。在成书于贞元年间的《皇华四达记》中,贾耽记载了自广州南下经印度洋直达波斯湾的航线。[1]贾耽所记载的从广州出发经南海到波斯湾的航线和苏莱曼等所记载的自希拉夫往中国的航线,正处于长沙窑瓷器外销线路的航程之中。公元9世纪,阿拉伯商人苏莱曼在《东游记》中说:“唐时中国海船特别大,波斯湾风浪险恶,只有中国船航行无阻,阿拉伯东来的货物都要装在中国船上”,又说“……大部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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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淼: 历史学博士,厦门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福州大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陶瓷考古、海洋考古、宋元考古。在《考古》、《厦门大学学报》和《考古与文物》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先后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

胡舒扬: 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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