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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死刑改革立法新思考
摘要
死刑制度改革关乎人的生命和刑罚体系的整体变革,是近年来中国刑法制度改革的重要领域。自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典至今,中国在死刑的立法和司法改革方面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将之前下放至地方高级法院和军事法院的死刑复核权收回统一行使,进一步严格了死刑适用的证据和程序标准;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一次性取消了13种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迈开了中国逐步废止死刑的步伐。这些死刑改革举措都产生了积极成效,包括促进了刑法观念的更新,带动了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相关刑罚制度的改革,推动了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刑事司法合作。同时,死刑制度的大幅改革并没有给社会治安形势造成不利影响。正如国家立法工作机关负责人所言,“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以来,中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1745713社会各方面对减少死刑罪名等死刑改革举措反应正面、积极。2014年10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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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台湾
作者简介

赵秉志: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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