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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共治:源于多元主体合法性诉求的一种解决路径
  • 报告作者:王春婷 蓝煜昕
  • 报告字数:14399 字
  • 报告页数:15 页
  • 所属图书:中国非营利评论(第十九卷)
  • 图书作者:王名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
  • 出版日期:2017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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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过去的二三十年,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来临加剧了社会的复杂性和社会矛盾的棘手性,也使公民主体及其诉求日益多元化,亟待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适应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治理以此为契机在世界范围内兴起,推动了政府改革和公民参与,促使政府逐渐放权和赋权,逐渐退出那些不擅长的领域。学者们从管理主义、行政改革等方面讨论了治理兴起的动因。可以说,治理的出现不仅局限于上述几个原因,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回应哈贝马斯“合法性危机”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对政府在原有的合法性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合法性诉求,包括绩效合法性、参与性合法性、回应性合法性、依法行政合法性等。本文在分析和厘清后工业化社会出现的合法性危机后,指出社会共治范式的兴起是对这种多元主体合法性诉求的回应,多元主体通过参与、协商、赋权等治理工具来解决其诉求的整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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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春婷: 王春婷,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蓝煜昕: 蓝煜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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