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严守生态底线,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这是贵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指示要求,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确保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根据习总书记对贵州省提出的“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指示精神,围绕生态底线的内涵和特征,运用法治思维,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监督等视角分析贵州省生态法治建设中的缺失缺位,探索生态法治建设的法律措施,使法治思想贯穿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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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韩敏霞: 韩敏霞,法学博士,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
方翌: 方翌,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干部、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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