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综合比较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在金融信息服务立法上的发展历程及经验,可以看出欧盟以全面立法和强调“他律”为核心,建立了世界上最高的金融信息保护标准;美国则重视“自律”,强调基于消费者隐私的个人信息保护和基于市场力量的行业自律。本文分析了我国金融信息服务法律保护制度历程与现状,指出了现行法律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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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谈儒勇: 谈儒勇,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小企业融资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副院长。
范祥: 范祥,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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