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IP(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产业化进程下经济资本注入文本生产的产物,互联网平台与文本原创机构合力打造明星IP。明星IP是具有广泛受众基础和多元开发价值的版权内容,根据内容的生产时间和影响力的持久性,可将明星IP分为老经典(Old Classic)、新经典(New Classic)和快时尚(Fast Fashion)三种。随着文化产业版权开发流程的成熟,文化资源向文化商品的转化过程也发生了改变,版权复制与版权分化成为关键环节。在文化创意企业对明星IP进行改编开发前,文化资源IP化的过程分为原创内容的孵化、优质内容的筛选以及版权协议的签署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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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白晓晴: 白晓晴,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学理论博士研究生,研究领域为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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