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与核心,是引领和带动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深圳法院率先探索实践,落实法官员额制和职业保障,全面确立了法官与合议庭独立办案机制和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供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可操作的工作指南,在全国率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产生了较好的引领示范效应。但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化也面临案多人少矛盾、辅助人员不足、司法职业保障配套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需要多措并举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深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职业保障制度,抓住重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更多的经验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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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执笔人:田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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