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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经验及对深圳前海的启示
摘要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批准设立后,前海的开发建设加速推进、大量企业及人员的逐步进驻,使前海的社会建设与治理的需求愈加凸显。香港作为前海深港合作的重要主体,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文化背景、发展成就及与前海的密切合作关系,其在社会治理方面积累的经验可成为前海借鉴发展的重要对象。香港社会共治主要特点是“小政府、大社会”的职能定位以及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在协同共治的实践中,引入竞争机制、多元化的资金扶持机制、多元化的监管机制等协同治理机制,形成了以伙伴关系为基础的“官(政府)”“商(企业)”“民(社会组织)”互助协作的协同治理实践模式。本文通过论述加个案分析的方式阐述分析了香港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机制,多方在社会治理中的定位、职能分工及互动合作模式,最后总结借鉴香港社会治理经验,结合前海社会治理实际提出了加强制度保障、构建协同共治体系、创造协同治理环境、构建“伙伴关系”、创新资金扶持方式、推进评价体系建设、强化文化支撑等多项操作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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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深圳市法制研究所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王成义,深圳市法制研究所所长、法学研究员;周剑君,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副所长、法学硕士;徐玲玲,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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