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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和港澳区域经济一体化及相关文件的性质、定位和作用(2003~2020)
摘要
自2003年签订CEPA协议(包括《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与《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来,内地与港澳之间不断加强经济方面的合作,有力地促进了内地和港澳经济的发展。为促进合作和争取更好的发展,内地与港澳随后又签订CEPA多项补充协议,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国务院于2009年1月批准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广东省放在内地与港澳密切合作的最前沿,是对CEPA协议的落实深化及对我国区域合作战略的顺应和配合。而为了落实CEPA协议、其补充协议以及《规划纲要》,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更紧密地合作,广东省政府分别与港澳政府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笔者认为,要实现内地与港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规划纲要》和两份《框架协议》的目标,应首先分析内地与港澳区域经济一体化、《规划纲要》和两份《框架协议》的性质,明确其法律地位和不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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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慕亚平: 慕亚平 男,河南滑县人,1956年7月出生。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WTO与CEPA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港澳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四五”普法、“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参与起草、修改《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被聘为粤澳法律问题与合作专家小组专家。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涉外、涉港澳法律问题。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国际法年刊》《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法学杂志》《法商研究》《学术研究》《中山大学学报》等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包括《健全我国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探析》(《法学研究》)、《BOT的法律问题与我国BOT立法》(《法学研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模式之探讨》(《中国法学》)、《〈海洋法公约〉生效后的新形势和我国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法学评论》)、《CEPA协议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暨南学报》)、《经济全球化:中国的现实选择及法律对策》(《学术研究》)等。主持、参加多项国家级、部省级课题,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在WTO中‘一国四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反对国际恐怖主义与国际法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WTO规则与国内经济法律的关系及其国内法模式研究”、教育部重大项目“港澳珠江三角洲地区法律冲突及其协调”,主持司法部国家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CEPA协议及其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主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等等。独著、主编、参著专著、教材30多部,个人撰写350多万字,包括《WTO中的“一国四席”》(法律出版社)、《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法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区域经济一体化与CEPA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CEPA协议及其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和平、发展与变更中的国际法问题》(法律出版社)、《国际法原理》(人民法院出版社)、《当代国际法论》(法律出版社)、《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广东人民出版社)等。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先进个人,曾荣获美国安泰奖励金奖、日本世川良一奖教金奖、广东省政府奖、广东省法学会20年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

钟燕莲: 钟燕莲 女,广西桂平人,1988年10月出生。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中山大学国际法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参与“《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委托课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新加坡法律制度对南沙新区制度创新的借鉴意义”等项目和课题的研究,撰写了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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