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基本权利保护的角度看,保障基本人权是建构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平等权是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隐私权是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础,财产权是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公平审判权是和谐社会秩序的保障,利益衡量是和谐社会权利冲突的解决原则,基本权利制度化是和谐社会权利保障的基础。这些基本权利及其保护是法律人面对21世纪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挑战必须应对的,是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基本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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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莉: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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