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基因食品标识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当前欧盟和美国在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方面呈现出强制和自愿两种方式,两者在标识类型、方法、形式和内容等方面差异明显。欧美做出不同的制度选择是由双方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理念与价值取向、贸易状况、文化传统和民众观念等多方面的不同决定的。我国应从欧美制度比较中汲取经验,在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做出相应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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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虎: 王虎(1978~),男,湖北襄阳人,博士,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
卢东洋: 卢东洋(1990~),男,湖北恩施人,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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