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非遗保护理念的解读:我们在非遗保护中应当注意什么?
摘要
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大文化行动 朝戈金研究员认真做笔记
大家下午好!我今天想讲的是伦理原则,我理解的生态包括自然环境的生态和社会文化的生态,在非遗保护过程中对伦理原则的遵守,是我们国家在这些年非遗工作中有所欠缺的。所以,我想特别就国际上关于非遗保护的伦理原则讲几点意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包括2003年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现有的保护人权和原住民公约等国际文件,这是一套鼓励性原则。2015年11月30日在非洲纳米比亚,召开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制定了12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这些原则在今天和今后,对中国和国际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匡正了学界和社会各界在非遗工作中某些认识上的偏差。这12条原则,我在这里不逐条念,只谈一些要点。比如,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在保护其所持有和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应发挥主要作用。这句话听起来很普通,但是事实上,我们回想一下,在政策制定、一些计划和设施落实的时候,以遗产持有人与相关社区和民众为主的非遗保护工作,是不是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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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朝戈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朝戈金,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曾在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中长期研修,有著作、论文数十种发表。主持或参与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务院系统几个部门的项目工作和发改委、文化部、中国文联等部委的委托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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