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就澳门立法会产生办法的研究过程展开论述,澳门立法会由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和委任三种方式产生的办法,有着自身的演进逻辑,与世界各地政治人才选拔机制和近代以来立法机关的组成规律是一脉相承的。它吸收借鉴了回归前相关制度的合理成分,注意从澳门实际出发,具有鲜明的“一国两制”条件下的地方民主制度的特色。
作者简介
王禹: 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主要有《“一国两制”宪法精神研究》、《授权与自治》、《中国宪法司法化:案例评析》(编著)、《我国村民自治研究》、《村民选举法律问题研究》等。
沈然: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港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深圳大学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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