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间接选举是界别内的选举,即法人选民委派代表在界别内以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部分议员的选举。它以职业代表制为基础,兼顾各阶层利益,带有协商民主的某些特性。其选举办法与直接选举有相同之处,亦有诸多不同之处。
作者简介
王禹: 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主要有《“一国两制”宪法精神研究》、《授权与自治》、《中国宪法司法化:案例评析》(编著)、《我国村民自治研究》、《村民选举法律问题研究》等。
沈然: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港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深圳大学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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