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告作者:刘晓梅
- 报告字数:4632 字
- 报告页数:6 页
- 所属图书:犯罪学评论
- 图书作者:刘晓梅
- 出版日期:2017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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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社区服务既可以作为一种正式制裁措施,也可以作为一种非正式制裁措施。它不仅向加害人提供一种修复自己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的途径,而且向社区提供人力资源,使社区能够利用这些人力资源改善社区公共环境。早在2001年5月,石家庄长安区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实施“社区服务令”暂行规定》,及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达的“社区服务令”,是我国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社会性处遇措施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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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晓梅: 南开大学法学博士,天津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犯罪学学科带头人、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兼任亚洲犯罪学学会执行委员、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天津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人民政府战略发展顾问、天津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智库专家。天津市“131人才”第一层次人选和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主要论著有《法律、社会与犯罪——迪尔凯姆法律社会学与犯罪学思想研究》(获天津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中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犯罪防控研究》(获天津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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