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海峡两岸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比较研究
  • 报告作者:刘晓梅
  • 报告字数:6733 字
  • 报告页数:8 页
  • 所属图书:犯罪学评论
  • 图书作者:刘晓梅
  • 出版日期:2017年09月
  • 浏览人数:
  • 下载次数:
摘要
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犯罪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态度:第一,予以监禁也予以矫正,待其刑满释放后,社会再予接纳;第二,予以监禁而不予以矫正,通过“一关了之”使之与社会“隔离无害”;第三,不予以监禁也不予以矫正,实际上就是“一放了之”;第四,不予以监禁但予以矫正,如通常所说的社区服刑等;第五,展望性、发展性的更生保护。依据《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规则》(《利雅德规则》)和《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等联合国有关少年司法的相关文件,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特殊保护已成为国际通行的准则。社区矫正能够避免监禁刑的诸多缺陷,不仅是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刑罚执行方式,而且有利于其实现再社会化。2015年5月23日,首届海峡两岸社区矫正论坛在北京工业大学举行,来自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天津社会科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台北大学、台湾大学等科研机构的学者以及两岸社区矫正实务界人士130余人到会参加研讨。2015年12月,台湾学者许福生教授到访天津社会科学院,以学术讲座形式介绍台湾社区处遇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与天
>>
作者简介

刘晓梅: 南开大学法学博士,天津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犯罪学学科带头人、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兼任亚洲犯罪学学会执行委员、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天津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人民政府战略发展顾问、天津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智库专家。天津市“131人才”第一层次人选和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主要论著有《法律、社会与犯罪——迪尔凯姆法律社会学与犯罪学思想研究》(获天津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中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犯罪防控研究》(获天津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

相关报告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