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结构主义的理解,所谓“叙事”,即叙述事件或存在物;而“叙事性”,则是指对事件或存在物进行叙述的能力、方法与特性。“叙事”或“叙事性”作为20世纪90年代知识分子写作的主要特征,它首先被认为是一种能力、写法和技艺,也即一类写诗的手段和技巧。其实,这仅仅是说基本的艺术手法问题。既然知识分子写作的叙事性,是他们认知和处理历史、现实与个人经验的一种方式,是所谓“及物性”或“历史性诗学”的基本实现形式,那就不仅仅只是一个技术能力问题,它内在里一定潜存着更深刻的美学或哲学意涵。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其实那些看似表层的所谓艺术技法,事实上都不仅仅只是些简单的手法问题,它潜在地蕴涵着某些逻辑因果,包括艺术之于人生、事物或历史的某些特定关系、抵达路径、功能效应、审美态度,甚或思想的方式、方法等等。对此,程光炜曾从宗旨和功能层面论及叙事性的效用与价值,他说,“叙事性的主要宗旨是要修正诗与现实的传统性的关系”,而它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一、借此打破规定每个人命运的意识形态幻觉,使诗人不是在旧的知识—权力的框架里思想与写作;二、在此前提下的叙事不只是一种技巧的转变,而实际上是文化态度、眼光、心情、知识的转变,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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