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特区的利益申报制度可以追溯到1971年修订的《防止贿赂条例》,现行的利益申报制度始于回归前后。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学界对香港利益申报制度的介绍和把握是不充分的,对香港制度的介绍与香港实际情况出入很大。反腐败作为一个宏大目标,其任务要落实在具体的制度细节,因而全面考察香港相关的制度建设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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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曹旭东: 曹旭东,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教授。
刘恒: 刘恒,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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