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迅是对中国近代美学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的学者。在写于1907年的文学论文《摩罗诗力说》中,他说:“由纯文学上言之,则一切美术之本质,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所谓“美术”就是艺术,包括雕塑、绘画、文学、建筑、音乐等;所谓“兴感怡悦”就是艺术作品要引起“观听之人”的共鸣和美感,使之得到精神上的愉悦。虽然将“兴感怡悦”确定为艺术的本质,在理论上有其片面性,但鲁迅明确了创造艺术美是艺术追求的目标。鲁迅的创作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为的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我怎么做起小说来》)。同时鲁迅也要人们看到有价值的东西是如何被毁灭的,将熟睡于铁屋子里的人们唤醒以打破铁屋。如此“兴感怡悦”最终要实现的目的“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呐喊·自序》)。虽然“兴感怡悦”从一定角度上说是“观听之人”的欣赏结果,但在创作中已经渗透了鲁迅浓厚的悲剧情结。在创作风格上主要表现出作品中人物形象平庸丑陋、景物描写沉闷凄凉、作品语言尖刻冷漠等,甚至文章的结构也是重视内容而淡化形式。比如鲁迅作品中有许多耐人寻味的人物形象,然而却缺少美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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