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监督机制中的重要环节,对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经济秩序等具有重要作用。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基层率先开展。十年来,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从实际中看,各地具体情况不同、领导干部所任职单位具体职责不同、不同时期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不同,导致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也不可能完全相同,而《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的范围和内容等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具体的指导意义。因此目前各地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和评价标准等方面极不统一,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有的还存在审计内容过窄、审计评价深度不够、评价内容超出审计范围等问题,成为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严重瓶颈,严重影响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实践证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对不同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为此必须因地制宜、因时而易地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评价体系。本课题通过研究学习各级对领导干部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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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忠荣: 作者单位:荣成市审计局
肖艳莉: 暂无简介
隋鹏英: 暂无简介
刘彩霞: 暂无简介
刘杨: 暂无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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